今天星期五,大家知道下星期五放假嗎❓❓❓
5月1日是勞動節,也就是廣大勞工們的國定假日,按照 #勞動基準法 規定,勞工應該放假,而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同意勞工當天工作,雇主應該要發給雙倍的薪資!
如果雇主摀住雙耳大喊我不聽我不聽我就不要發,那可是會被處2萬至100萬元罰鍰的喔!(可以檢舉的意思(威
#補假當天性質為國定假日
今年的5/1勞動節是星期六休息日,因此在4/30星期五的時候補假一天,但一般坊間有很多勞工是彈性工時輪班制等,不是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布的行事曆去走,這時候,務必記得勞動節是可以放假的國定假日!
本來那天就是例假或休息日的勞工,那就要補假一天;跟老闆說好那天要上班,那原則上會有兩倍的薪水,不過如果勞資雙方已經協商同意換成補休,在「不減損勞工休假權益的前提下」講好 #補休時數 及 #屆期未休處理方式 等事項那也OK喔!
————————————
#勞動基準法 第39條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勞動部
#勞動條1字第1040130697號函 ↯
https://reurl.cc/6yOok6
要旨:
勞動基準法第37、39條及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參照,受僱於公、私立幼兒園之勞工,國定假日均應予休假,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又勞資雙方得就「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實施」進行協商,但因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仍應徵得勞工「個人」同意。
#勞動條2字第1080130118號函 ↯
https://reurl.cc/Dvkz8N
要旨:
勞動部就勞動基準法第84-1條之工作者於總統、副總統、各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公民投票日是日出勤之工資給付,涉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之說明。
說明:
五、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前開投票日出勤工作者,應依前開規定加給該工作時間工資。至勞工於該日出勤工作「後」,如欲將出勤之工資選擇為補休,尚為法所不禁,惟勞雇雙方應在不損及勞工權益及不影響雇主人力因應之前提下,就補休標準、補休期限及屆期未休完之時數如何處置等事項,妥為約定。凡雇主片面規定勞工於投票日出勤工作後僅能選擇補休,即不符勞動基準法規定。至勞雇雙方如就投票日加倍工資之請求權有所爭議,應由雇主負舉證責任。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法律小知識
#勞工 #勞工權益 #勞動節 #國定假日 #補休 #DoublePay #函釋 #具大英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hugowulaw
雇主經 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 發 給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明天開始就是連續四天的 #中秋連假 !快和我說要去哪玩!??
大家期待已久的 #中秋節 終於來啦,今年總共有四天的連假,相信大家已經都把月餅和烤肉用具準備好了,經過上禮拜連續六天上班的疲累,這週總算可以放鬆一下了。
雖然是國定假日,但其實還是有許多辛苦的勞工需要上班堅守工作崗位,而辛苦工作的勞工們除了上班要注意安全外也要注意自己的加班費是否有正確喔!
🔔來點法律小知識時間:
我們就來幫大家計算一下連假四天若有出勤的勞工們,分別可以拿到多少的加班費:
首先,我們假設先月薪36000元,每天上班8小時,平均每小時薪資為150元,接著再依照這四天的中秋連假來分別計算加班費。
● 中秋節當天
中秋節當天是10/1,依內政部公告,中秋節為 #國定假日,也就是 #勞動基準法第37 條所說的 #休假日,而休假日如果要上班,加班費應該會怎麼算呢?
#勞動基準法第39條:「……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 #休假日工作 者,工資應 #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假如勞工在國定假日當天要上班,薪資就會用休假日上班的規定來計算,當天上班八小時內的薪資都會加倍,若超過八小時則會用休息日的加班薪資來計算,而上班時數在八小時內,無論是只上一小時或三小時,都會以一天八小時來計算,因此,若在中秋節當天正常上班八小時,則會拿到加班費:150元X 8小時 = 1,200元,當天薪水就會是原本一天的1200元再多加1200元的加班費喔!
● 調整放假的10/2
10/2原本是上班日,不過因調整過後變成是休息日,而休息日上班薪資的計算則與休假日不太一樣,依 #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 規定:「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 #休息日 工作,工作時間在 #二小時以內 者,其工資按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 #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 者,按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假如10/2上班8小時,當天的薪資計算就會是:150元 X 4/3 X 2小時 + 150元 X 5/3 X 6小時 = 1,900元。
而10/3是星期六,原本就是休息日,因此薪資計算方式就會跟10/2一樣喔!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電話預約:27795001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子女監護權 #侵害配偶權
雇主經 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 發 給 在 口訣王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諧音口訣記憶法非常好用,因為可以變化組合的詞類非常多。
《勞動基準法》
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休息日、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及第三十八條所定之特別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因季節性關係有趕工必要,經勞工或工會同意照常工作者,亦同。
★口訣: 休假日叫員工出來上班,工資加倍發給= 休倍=諧音聯想=「修」理設「備」
★條號與內容聯結的記憶口訣==上班上久(39)了,就會想要休假,休假日叫員工出來修理設備,就要給加倍工資。